路明非对高跟鞋的印象並不好。
在他生活的小城市里,这种舶来品本身就很少出现;他的母亲就职於某家研究所,也不是什么喜欢穿高跟鞋的人,所以虽然他在书上看到过,可是现实生活中却几乎从没有见过。
——哦,严格来说见过一次,这一次还是他婶婶(现在不应该这么叫了,但是路明非忽然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她的大名)在小升初那个暑假买的,花了小几千块钱。
但是穿了一个上午,差点崴到脚的婶婶就把它压到鞋柜最里面。
现在想起来,事情也没过几个月,但是他本人却是天翻地覆。
第二次看到这个高跟鞋,是在静姝带回来的那些资料里——
以路明非的观感来说,那都不是穿戴某种鞋的问题了,那简直是如同满清裹小脚一样的残虐行径。其凶残与变態,让路明非甚至不愿意再將它的形状描述一遍。
——但是现在,这个『魅魔圣武士』脚下穿著的高跟鞋,其形状却让路明非联想到了资料中的那些东西。
“你说这个?”魅魔轻巧地將一只脚抬高——
她的身形是如此高挑,以至於单纯抬高一只脚、將膝盖折到胸前,就能够將这只脚伸到路明非眼前,让他研究脚上山羊蹄一样的高跟鞋:
“看著很嚇人,其实真要让我穿普通鞋子才难受……魅魔一向是趾行的,本身便只会用脚掌前端踩地。如果和人类一样把脚踝也压在地上,我们的体重会把脚踝关节压坏的。”
“我没想到的是,主人你居然会对我的身体结构感兴趣?难道你是什么专门研究地狱生態的学者吗?”
魅魔一边说话,另一边伸手解开鞋子上的束带,让这只鞋从她脚上脱离——
正如她所说,魅魔的脚踝部分过於小,而脚掌前端却相当之大,確实是更適合趾行的样子。
“呃,其实並没有。”路明非本想让她再把鞋子穿上,可是魅魔却坏笑著一把將鞋子塞到路明非手中,晃悠著空出来的腿轻轻踢路明非的胸腹,表示要让他来穿。
“我只是因为一些原因,对这种样式的高跟鞋有些反感……“
路明非握住她脚掌前端——或许是因为常年穿著这个样式的鞋子,这里並没有什么女子皮肤的柔软,反倒是一种和猫猫的肉垫一样的柔韧。
他下意识像和猫猫玩时一样,用指甲轻轻去扣,引来魅魔一阵不满的摇晃。
“——好吧,不说这个。”
把绑带绑的乱七八糟的路明非直起身子,准备换一个话题:“还没有询问呢,你叫什么?”
“莉莉丝。嗯,我知道,所有的魅魔在不想说自己的真名时都会说自己叫莉莉丝,这仿佛是什么刻板印象——但我的名字真叫莉莉丝。”